“他的意思是,探花郎文采比他好,但长得比他强,状元郎便只能由他来做了。”
“……”所以这个称呼,原来是嘲讽意味更多啊,可谭兄生得相貌堂堂、神清骨秀,竟还有比之更过人的风姿?他怎么就这么不信呢。
沈浪看着两人,随后开口邀请两人参加他和朱七七的婚礼,并且他们准备在婚礼过后就出海去。
上回已经出过一次海了,王怜花这回直接拒绝:“出海啊,没什么兴趣,你们和熊猫儿去就行,不用带上我。”
沈浪却有些担忧:“你确定?虽然你不是什么好人,但快活王和云梦仙子死后,想找你报仇的可不止金无望一人。”
或者说,中原武林举目皆是王家仇人,作为快活王和云梦仙子的儿子,别说是洛阳城了,估计只要王怜花在这儿的消息传出去,就会有络绎不绝的江湖上前来寻仇。
“你的易容术再好,总也有被人识破的一天,不如还是随我们出海避祸吧。”
等过个十年二十年,仇人差不多死光了,再回来也不迟。
“不必了,这不还有状元郎在呢,我准备督促他重走科举路,到时候我易容成状元夫人,你觉得这般,他们还能找到我吗?”
沈浪语塞,沈浪看向谭昭的目光带上了深深的同情,看吧,跟王怜花当朋友,就是被卖数钱的命。
而作为被卖的朋友,谭昭反而感觉良好,毕竟这才哪到哪啊:“那真是太遗憾了,我现在是个黑户,考状元的前提是得有户籍呢。”
“这有何难——”
王怜花正要说上两句,一柄利刃竟自门外飞了进来,他有伤在身,动作难免慢了两分,幸好状元郎的手极快,不仅快,甚至还有余力抓住那柄利刃反手丢了回去。
竟是连沈浪都慢他一步。
好快的身法,好厉害的手上功夫。
“王怜花,纳命来——”
果然是王大佬的仇人寻上门来了,沈浪认出来人的身份,正要开□□涉一番,却被王怜花捂住了嘴巴。
“你做什么?”
“别说没必要的废话,快看——”
沈浪是沈天君的后人,学的是家传剑法,他剑法造诣在年轻一辈中已是最好,可跟谭昭相比,似乎……有些萤火之光了。
一个人的剑,竟能快到这种程度,快到连前来报仇的人,都恢复了理智和聪慧,明白再这么打下去,恐怕后半生都没勇气出剑了。
于是,寻仇的人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
谭昭收了当剑使的筷子,随手丢进了桌上的筷筒里:“怎么都这么看着我?”他又不是第一天会武,王大佬不是知道嘛。
沈浪却在此刻对着王怜花说:“我现在不担心你的安危了,只要你一直跟着这位朋友,你估计是死不了的,当然如果你惹恼了他,那你的人头可能落得比谁都快。”
王怜花却半点不担心:“那你可要失望了,他不杀生的,就算是穷凶极恶之人,他也不会出手的。”
沈浪讶然抬头:“你从未杀过人?”有如此剑法,竟不伤人?简直闻所未闻。
“其实这世上,没杀过人的人,才是绝大多数,不要用看稀罕物的表情看我。”谭昭觉得江湖人就这点不好,动不动就要见血,他是和平分子来着。
沈浪却有些明白,为什么王怜花会跟这样的磊落之人交朋友了,此人绝对是个非常珍视生命的人,而王怜花向往成为这样的人,却终其一生都做不成这样的人。
这样的人,确实应该活着。
死了,该多可惜的,哪怕是心硬如铁的王怜花也会不忍心的。
沈浪和朱七七的婚礼很快到来,仪式并不隆重,甚至以两人的地位而言实在有些简陋,但新人脸上的笑容却是收不住的,目送两人送入洞房后,谭昭就带着王怜花离开了。
至于熊猫儿,他是朱七七的义兄,他还有一帮靠义气集结的兄弟属下,自然是不愁没人作陪的。
“真的不再多待两天吗?”
王怜花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,但他如今的功力跟后世比起来,自然是相形见绌许多的:“谭昭,你有事瞒着我。”
“……”一定要说出来吗?看破不说破很难吗?
“你的演技,还是一如既往地烂。”
系统:哈哈哈哈哈,我就知道你根本瞒不住~
“好吧,我承认我确实有事瞒着你,但我不太想说哎。”谭昭双手一摊,摆烂了,“况且,你现在根本打不过我。”
“你的剑,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?”
谭昭策马向前:“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,你想听吗?想听的话,等我想起来再告诉你吧。”
王怜花甩鞭跟上:“不想听,除非你教我些更厉害的本事。”
“……恕我直言,您真不是学剑的料子。”
王怜花开始咬牙切齿:“谭昭,你明天是不过了吗!”
那是,明天他就提桶跑路,多一秒他都不会多呆,至于王怜花的安危,大不了他去把王怜花大号切过来,宴请年轻时候的自己,某位大佬应该是非常愿意的。
毕竟,自己门前的雪自己扫才最有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