边关的风,比京城烈上十倍。
沈寒霜刚下马车,就被一阵裹挟着沙砾的狂风迎面吹过,额前的碎发被吹得贴在脸颊上,带着刺人的凉意。
她抬手拢了拢身上的铠甲,这是父亲特意为她准备的轻甲,玄铁材质,轻便却坚固,此刻穿在身上,沉甸甸的,却让她心里莫名踏实。
“小姐,这风也太大了!”青禾缩着脖子,手里紧紧攥着包袱,脸上满是惊叹,“比咱们在侯府时遇到的风沙厉害多了。”
沈寒霜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:“这才是边关的样子,往后咱们要天天面对,可得习惯。”
她说着,抬眼望向不远处的军营,连绵的军帐,黑色的“沈”字大旗在狂风中猎猎作响,士兵们穿着统一的铠甲,正在营地中操练,喊杀声震天动地,充满了热血与力量。
这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,是她魂牵梦绕的战场。比起京城的勾心斗角,儿女情长,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纯粹,那么鲜活。
“走吧,咱们去见赵副将。”沈寒霜拎起裙摆,率先朝着中军大帐走去。赵副将是父亲的老部下,这次父亲特意嘱咐他,多照拂她一些。
中军大帐外,几个巡逻的士兵见沈寒霜穿着铠甲,却生得一副女子模样,不由得停下脚步,眼神里满是好奇与打量。
“这是谁啊?穿着铠甲,怎么看着像个姑娘家?”
“听说镇北侯的女儿要来咱们军营,不会就是她吧?”
“一个姑娘家来军营凑什么热闹?怕是来镀金的吧,说不定没几天就受不了苦,哭着回京城了。”
这些议论声不大,却清晰地传到了沈寒霜耳朵里。
她脚步未停,只是握了握拳,她知道,女子从军本就容易引来非议,更何况她还是“弃夫”而来,京城里的流言蜚语,想必早就传到了边关。她现在说什么都没用,只能用实力证明自己。
中军大帐里,赵副将正对着一张地图沉思。见沈寒霜进来,他连忙起身,脸上露出几分恭敬:“末将见过小姐。”
“赵叔不必多礼。”沈寒霜笑着摆摆手,“我这次来,是想跟你一起训练,一起守边。你不用把我当侯府小姐,就把我当成普通的士兵就好。”
赵副将愣了一下,随即笑道:“小姐有这份心,末将佩服。只是军营里的训练很苦,小姐怕是……”
“赵叔放心,我能吃苦。”沈寒霜打断他,语气坚定,“我从小跟着父亲在边关长大,骑射,兵书都学过,不会给你添麻烦的。”
赵副将见她态度坚决,便不再多劝:“好!既然小姐这么说,那末将就安排人给你分配营帐,明日一早,你就跟着新兵营一起训练吧。”
“多谢赵叔。”
沈寒霜的营帐被安排在新兵营附近,不大,却很整洁。青禾一边帮她整理行李,一边抱怨:“小姐,赵副将也太过分了,竟然让您跟新兵一起训练!您可是侯府小姐,怎么能跟那些粗人一起受苦?”
“青禾,不许这么说。”沈寒霜皱了皱眉,“在军营里,没有侯府小姐,只有士兵。我要是连新兵训练都受不了,怎么跟将士们一起守边,怎么证明自己?”
青禾撇撇嘴,不再说话,却还是默默地为她铺好床褥,又去烧了热水,生怕她受一点委屈。
第二天一早,天还没亮,军营里就响起了集合的号角。沈寒霜迅速起床,穿上铠甲,拿起长枪,朝着训练场跑去。
新兵营的士兵们已经在训练场列队,见沈寒霜来了,纷纷停下议论,目光齐刷刷地落在她身上。
有好奇,有嘲讽,有不屑,那些目光像针一样,扎得她浑身不自在。
“这就是镇北侯的女儿?看着细皮嫩肉的,能拿起枪吗?”
“我看悬,说不定待会儿跑两圈就累倒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