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错,应该是这样的。”观北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,可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,通关钥匙在他们手中,第三方却依旧假装陪他们玩游戏,有点闲了。
这里的第三方不像女老师一样歇斯底里,也不像她会把不快摆在明面上,他更像在逗猫,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们丑态百出,享受其中,而他手中的逗猫棒正是张明伟。
观北瞳孔一缩,不由提高音量:“大嗓,跑快点,陆若已有危险!”
两人还是来晚了一步,赶到日料店时,李曼莎不见踪影,陆若已独自昏倒在后厨。
大嗓用力掐他人中,上唇都快掐肿了,陆若已才慢悠悠醒来。
大嗓:“醒醒,李曼莎她人呢?”
两人早在藏人时就向陆若已确认过,寻人启事上的就是李曼莎。
“她……程尧……程尧他们把她带走了。”陆若已猛然惊醒,“快,快去救人!程尧已经疯了!”
程尧的确疯了,他已经快被这个诡异的地方逼疯了。
他的视觉出了问题。
视线里,所有东西都失去了颜色,连黑白明暗也不再清晰,更严重的是,他还产生了幻觉,所有房子都是血肉模糊的血肉,所有人都是空洞腐烂的行尸走肉,包括他眼前的李曼莎,森然枯骨中白蛆涌动,肥胖的身体证明它们将腐肉吃干抹净。
他知道这都是幻觉,他知道他一定是病了,因为手下的触感温热细腻,他看到的都是假的,他碰触到的才是真的!
“快告诉我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!”他摇晃着李曼莎的肩膀,声嘶力竭,见对方无动于衷,甚至还笑看着他,理智怒火中烧,他拿出口袋里早已准备好的小刀,架在对方脖子上。
“程尧,你先冷静点!”同事看不下去,为了叫醒昏迷的李曼莎,程尧直接往人脸上扇,他理解对方想离开的急迫,他也是,可再怎么样,不至于打女人。
程尧一把挥开阻拦的手:“你给我闭嘴!滚!!”他双眼猩红,抖动的手立马在李曼莎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,“快,告诉我!”
大多数人在面对危险时很难保持镇定,即便有,也只是面上镇定,身体反应不会骗人,会变得紧绷僵硬。
李曼莎坐在地上,由内而外一派轻松,要么是有信心能全身而退,要么她是真的不在意——就算刀插进他的脖子,她也不会死。
因为她早就已经死了。
红唇一掀,她歪头问:“真的想走呀?”
“我警告你别再说废话,不要想着拖延时间,没有人会来救你!”
“放心,我向来识相。”李曼莎从包里拿出两颗草莓,“吃了它,我就带你离开这里。”
手心上是两颗鲜红的草莓,每一颗都足有手掌大小,红润香甜。
同事再次阻止:“别相信她,陆若已说了这里的东西最好别吃。”
程尧置若罔闻,眼中的怀疑在看到李曼莎被绑着的双脚时一闪而过,如果骗了他,她绝对逃不了。
他拿起一颗,放到李曼莎嘴边:“你先吃一口。”
李曼莎轻笑一声:“我不能和你共吃一颗草莓,爱情就是要坚贞不渝,从一而终。”
程尧很厌烦,恶声质问:“让你吃颗草莓,别给我扯东扯西,你到底吃不吃!”
“好吧。”李曼莎顺从接过,一口接着一口小咬着,慢慢咀嚼,草莓汁顺着嘴角流出,她发出满足的喟叹,“嗯……很甜。”
见她没有抗拒,也没产生不好的反应,程尧迫不及待将另一颗吃进去,嚼了三两下吞下:“我已经吃好了,快带我走!”
一旁的同事见状,问道:“曼莎姐,还有吗?”
李曼莎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,一脸餍足:“没有了哦,吃太多不容易消化。”
同事没听懂后半句话的意思,但听明白两人要走不带他。
他立马拉住程尧手臂:“不行!你答应过我的,只要我帮你把人带出来一起走,你现在是什么意思,打算自己一个人走,把我丢在这里?”
“妈的,在公司就看不惯你,做事循规蹈矩,规矩死多,多大的人了,这么喜欢当你妈妈的乖宝啊?”程尧抽出手臂,“滚开,你是生是死关我屁事。”
说着,他身形一晃,视线中突然出现无数看不清的叠影,他看到李曼莎红唇一动,却没有出声。
你在说什么?
哀求?
爱情?
爱妻?
他老婆早在难产时死了。
好在是相亲认识的女人,他不爱他,也并不伤心。
失去意识前,程尧也没想明白李曼莎究竟对他说了什么,只有对方极致的嘲讽印入瞳孔。
“——快躲开!”
洪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大嗓怒吼着跑近,他扬声提示,同事还是慢了一步,小刀虽小,却很锋利,快速划破他的喉咙,连疼痛都来不及感受,他面朝地砸进土中。
再然后,就是谢南岂和耗子看到的那幕。
程尧疯了一般,不停攻击着四人。
李曼莎慢条斯理地解开脚上的绳子,略有不满地嘟囔道:“原来是只没有爱情的可怜虫啊。”